【热点模拟】
2013年12月5日,一则“井下蜗居”的消息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在北京朝阳区某草坪周边的井下竟然居住着不少人,他们有独居老人、打工者,年龄从4岁到70岁左右不等,他们大多生活在城市边缘,仅靠打工和捡拾垃圾等维持基本生存。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综合分析]
常言道:安居房能乐业。唐代大诗人杜甫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写道:安得广厦千万间,大批天下寒士俱欢颜。就一个人来讲,当他居无定所,甚至以“井下为屋”的时候,又怎能干事创业?住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何谈“美好生活”。
首先,我们的社会应该感到汗颜。早在许多年以前,我们国家就提出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的宏伟目标,然而,时至今日,“居有其屋”对于个别家庭来讲还是一个愿景,平均每个月的300元房租都交不起,何谈生活质量。这一境况说明,我们国家对某些弱势群体的关注,并没有引起重视,尤其一些低收入群体,他们的生存环境十分艰难,应该让社会福利的恩泽及早光照到他们身上,让他们充分享受应有的人间温情是各级党委为何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我们的教育部门应该感到汗颜。眼下虽然说实行了义务教育,可现实语境下真正的义务教育离人们还十分遥远。眼下一些地方的教育收费已成了百姓的难承之重,家长们为了供养孩子上学,他们俭以奉用,甚至倾其所有,可以说,教育的产业化一成为一种社会之痛,如果这种情况不改变,今后会有更多的家庭“因教致贫”,这一点不容置疑。
再次,我们的社会保障部门应该感到汗颜。井底蜗居特别是打工男井下居住20年凸显了社会保障的民生短板。一个四五口之家,每月收入一两千元,平均每人每月只有四五百元,显然,这样的低收入已经很难维持正常的生活,万般无奈之下,打工男除了住井下恐怕没有更好的选择。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就是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弱势群体作为社会的边缘人,理应受到更多社会福利恩泽的眷顾,而不是成为“被遗忘的人”。从这一点上讲,打工男井下居住20年也是一种民生之痛,应该正视这些弱势群体的生存环境。
[启示]
对城市中的弱势者而言,寻求可能的庇护,应该是他们在实现城市梦的过程中可选择的路径依赖,当然,这种境况的实现,肯定不能完全仰仗于媒体的关注和舆论的热议,需要社会管理者勾勒出稳定而可靠的社会保障制度,至少能让居者有其居。关于廉租房,“僧多肉少”可以成为一个去说道的理由,但是如果现行的分配制度,做不到让最迫切需要者得到最及时的帮助,那还不如“人艰不拆”,让他们在井下居住过冬呢!
[措施]
一方面,切实加快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城市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的全覆盖,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兜底效应;另一方面,稳步推进人口流动的“梯度城镇化”,城镇化应在农村、小城市、中等城市间及大城市间有序梯度推进,力求减少贫困人口直接进入大城市后的贫富落差,这是减少城市赤贫人群的一项重要工作。
此外,对于弱势群体救助和保障,政府还应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充分培育慈善类社会组织并充分调动这些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对于社会救助,有时候政府工作资源有限,效率较低,需要城市志愿组织、慈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同时要努力营造整个社会的关爱氛围,这应是建立长效社会救助机制的重要方面。